2018-03-03
能源一號報道
3月2日至3日,春意盎然的北京,迎來了四川省100多位全國人大代表,他們個個神清氣爽、意氣風發。其中國內光伏新能源行業的領軍人物之一,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也順利抵京。
今日上午,能源一號獨家獲得了劉漢元的采訪機會。他呼吁,政府與企業應協作,從源頭防污治污的同時,也從源頭鼓勵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繼續壯大。從而擺脫空氣環境及生態問題的困擾。
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先生
而就新能源行業的發展,他也提出了三個建議:全面清理及減免光伏行業的各種稅費、取消光伏產業中的“指標”配置、全面推行“碳稅”及綠證制度,以市場化方式為國家財政補貼“添磚加瓦”。
擺脫空氣和環境污染困擾,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要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大力推進綠色、低碳和循環發展。
伴隨我國經濟發展不斷加快,國內霧霾和生態環境壓力越來越大,廣大人民群眾已把呼吸到一口新鮮干凈的空氣,作為一種奢侈,這事實上已成為與當年吃不飽、穿不暖同樣嚴峻的問題。
劉漢元表示,“國內生態環境總體上仍面臨巨大壓力,長時間、大面積的霧霾天氣依然困擾著我國大部分省市,人民群眾無不渴望著能時時呼吸到新鮮干凈的空氣,仍期望著時時看到青山綠水藍天白云。”以此角度看,這已成為了與當年廣大人民群眾吃不飽、穿不暖同樣嚴峻的問題,甚至衍生出了我國另一種意義上更殘酷的貧困,那就是“空氣貧困”、“環境貧困”和“生態貧困”。
因此,為更有力保障全體國民的健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協調發展,我國上下迫切需要且完全有能力像今日的扶貧攻堅那樣,充分發揮政治和體制優勢,用5-10年時間再一次實現空氣、環境和生態的徹底“脫貧”。
2017全國兩會期間,劉漢元先生在媒體見面會上回答記者提問
劉漢元談到,長期以來,霧霾、燃煤污染、高耗能企業的存在都是破壞空氣、環境及生態的幾大核心原因。“就拿霧霾來說,盡管2017年國內的霧霾天氣相比2016年已有所減少,但部分地區、部分時段的霧霾依然時有發生、影響不小。”如其所言,2017年年底,京津冀及周邊、關中和成渝等地總計89個城市啟動了預警響應,天津和青島等啟動黃色預警;衡水、邢臺以及邯鄲、濮陽等啟動紅色預警。
而在我國,能源消耗又以煤為主,年消耗量數十億噸,占全球50%以上,其中2/3用于發電和采暖,是造成大氣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各地也在繼續深度治理VOCs重點企業和鋼鐵、紙廠等企業的無組織排放。
盡管國家近年來舉國之力加大環境治理,一些地區的環境也有了明顯改善,但總體而言,國內生態環境仍面臨巨大壓力。“國家一方面在防污、治污,另一方面也應繼續大力鼓勵綠色能源產業的發展。雙管齊下,空氣和生態的污染治理效果會更明顯。”
他表示,政府與企業應加強協作,打一場“防污”攻堅戰,讓我們從空氣、環境和生態不佳的困擾中解脫出來。而以光伏、風能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是這場攻堅戰的實施方略之一。
光伏發電的資源來自于取之不盡的硅,產業制造過程又是綠色環保的,產品使用過程中也不會對大氣造成任何負擔。因而,光伏發電率先在德國、法國等環保要求極高的歐洲地區普及,而后在日本、中國獲得了迅速認可。國務委員王勇就曾指出,“加快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發展可再生能源是能源轉型最切實可行的途徑。”所以,光伏發電大有可為。
以光伏、風能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產業,作為我國在全球最具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改善國人呼吸和空氣質量的最核心產業,是與我國扶貧攻堅事業同等重要的基礎產業,我國完全可以發揮國家政治體制優勢,全力支持促進光伏、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用5~10年時間集中力量再打一場扶貧攻堅戰,讓全體國民從空氣、環境和生態貧困中徹底脫貧!
三大問題是光伏產業發展的掣肘
談及此次“兩會”的議案,劉漢元就表示,“我將會提出三個建議。”
第一,企業稅費負擔過重,如何解決?
目前,光伏行業的稅收較多,主要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17%的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超過20種其他稅費,就連國家補貼的發電收入也要全部繳納增值稅及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如再考慮社保因素,稅費將更加驚人。據光伏發電項目數據平均測算,企業實際繳納的度電增值稅達到0.1元至0.15元。企業獲得貸款后,利息要被全額計收增值稅且不能抵扣,但銷售收入卻要按照17%的稅率來計算增值稅。
“作為成本很大占比的利息,則完全不能抵扣增值稅,加重了企業的稅費負擔。僅從光伏發電端看,每度電的稅費已經達到0.17元到0.23元。而這也是光伏產業需要大量補貼的原因之一。綠色電力產業本來就是國家積極鼓勵、支持的重點行業之一。因此,我建議清理并減免光伏行業的各種稅費,減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從總量上計算,這部分的稅費也并不會對我國當前財政收入造成大的影響。”劉漢元指出。
第二,目前光伏發電還是通過指標形式來控制規模的,這不太有利于市場化發展趨勢。
“從過去的相關操作看,政府對發電指標的審批程序繁瑣,各級能源部門累得不可開交。另外,因為審批環節的設定,會產生大量權利尋租和腐敗空間。”他表示,事實上國內光伏產業已經是一個高度市場化的領域,無論是從生產制造還是后期業務發展,假設仍然采取地面電站指標管控的方式,顯得多余。通過“放開管制、國家各級部門監控、企業報備”的形式來發展光伏產業,會更符合市場的需求,也對新技術利用、成本下降有更大益處。
“我認為,可以進一步落實、推廣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促進更多購電方和發電方直接市場化交易,促使光伏電力消納和去補貼的完成。此外,我也建議通過競爭性招標的方式,讓企業充分接受市場考驗、優勝劣汰,并引導產業向規模合理化方向發展。”
第三,關于每年高額的可再生補貼,是否有更多渠道來實現?
據統計,從2008年到2017年,國家共計為煤電脫硫脫硝補貼了超過1萬億元,平均每年的補貼都在1000億元左右。他提出的建議是,通過市場化機制或政策性的措施,解決光伏補貼資金問題。國家可考慮全面推行“碳稅”政策,同時輔之以“綠證”制度。
按我國每年消耗40億噸煤炭計算,燃燒這些煤炭將排放100億噸左右的二氧化碳,如對每噸二氧化碳征收10-20元的碳稅,我國可征收年均1000-2000億元的資金,將有效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問題。
他也表示,“如果在當前減稅輕負的大背景下,不適宜立即開征碳稅,只要以足夠的高度去認識,我們也能夠從現有財力里作出有效安排,通過政策性措施予以應對。國家應該、有理由在一段時間內扶持它的發展,我國財政也完全有能力支撐其峰值時每年1000-1500億元的補貼金額。因此,無論運用市場化機制還是政策性措施,我們都有能力、有條件解決補貼的資金來源問題。”
劉漢元還說道,未來對于可再生能源的補貼,是會逐步下降的,不可能永遠是千億規模。如果2020年能實現光伏發電用電側的平價上網,那么補貼達到峰值的階段或在2025年前后出現。因此,開征“碳稅”是獲取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的渠道之一,但這一建議仍是從治污防污的長期戰略出發而提出的。他認為,收取“碳稅”后,能增加碳排放成本和費用,從而促使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消費逐漸減少乃至消失,從根本上解決我國霧霾及全球氣候變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