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2
作者:通威
能源新聞網報道
近日,國家能源局再次發布推進可再生能源健康有序發展的紅頭文件——《國家能源局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企業負擔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多舉措為光伏發電、風電和水電等可再生能源減負。
國家給可再生能源行業減負
據了解,這份《通知》總體劃分為四章十二節,相較其他政策性文件,篇幅不是很長。不過,這份《通知》的份量很重,這是國家能源局深入貫徹國務院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的重要舉措,表明國家各級政府部門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發展。
在近年可再生能源蓬勃發展的背景下,這一主動減負的政策對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帶來的精神意義,不亞于減負帶來的現實意義。
與此同時,國家能源局立足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通盤考慮解決產業發展中所存在的短板和瓶頸,全盤統籌、自上而下的理順產業發展中的脈絡,將會刺激可再生能源產業實現跨躍性騰飛。
立法保障 三招解決并網難、消納難
首先,國家能源局在第一章強調,要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切實保障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發展,再次從立法層面對保障可再生能源發展加以定性。在落實上,則從“嚴格執行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電網企業負責投資建設接網工程”和“電力市場化交易應維護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合法權益”三個方面進行推進。
一如大家所知,掣肘光伏發電、風電、水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因素有很多,如“棄風”、“棄光”、“棄水”、并網難、消納難等問題。所以,明確市場責任主體,從抑制產業發展的源頭上著手進行“開源”,就會進一步打開市場的發展空間。
優化營商環境 提供金融火力支持
其次,優化投資環境,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成本。在此,國家能源局從減少土地成本及不合理收費、通過綠色金融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和制止糾正亂收費等增加企業負擔行為三個方面著手優化可再生能源企業的營商環境,以及資本融通不夠便捷等問題。
舉例來說,光伏電站是一種重金融資產,光伏發電不僅是技術密集型產業,也是資金密集型產業。運營過程中,開發成本高、亂收費、資金融通不暢這些問題都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營壓力。在此,國家于細微處解決企業發展中存在的難題,這會將進一步釋放企業精于創新的活力和巨大的創造力。
完善市場環境 遏制違規招投標
第三,完善政府放管服等公共服務,激發市場活力。管理層在這一章從創新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機制,切實做好可再生能源政府服務、減少可再生能源項目物流成本以及加強政策落實和監管三個維度對推進行可再生能源發展進行了統籌部署。
具體的措施方面有采取“誰審批,誰負責”的招標、建設管理機制,并采取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項目核準、備案等“一站式”服務流程。還是以光伏為例,比如光伏應用領跑者基地招標中存在的違規,或是電站建設不合理的問題,這種“抓住源頭、管好兩頭”的方式有助于杜絕“暗箱操作”等違規事件的發生,以及項目出現問題找不到責任人的問題,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將有利于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至于減少可再生能源物流成本,這一方面有利于減少企業運營成本,另一方面則是對終端用戶的讓利之舉,將有助于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早日實現平價上網。
完善行業管理 推促標準化、規范化發展
第四,完善行業管理,減少投資和經營負擔。這一章著重解決的問題有三:一是規范技術標準及其應用;二是轉變風電設備質量風險控制方式;三是規范各類檢查和收費。
具體來說,剔除轉變風電設備質量風險控制方式這一環節,監管方側重于解決當下可再生能源市場缺規范、缺標準的行業痛點,以及檢查和收費不規范等問題。從規則和標準方面進行統籌有利于保證企業和用戶利益,為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打下良好鋪墊。同時,對檢查和收費名目進行規范,則有利于整個行業收費透明化、合理化。
多管齊下,旨在解決八大短板
綜合來看,《國家能源局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企業負擔有關事項的通知》既有給企業減負方面實質性措施,也有解決可再生能源融資難、并網難、消納難、行業缺規范、缺標準、招投標違規、收費不合規和物流成本高等八大發展瓶頸的具體手段,對光伏發電、風電、水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是一大重磅利好。
行百里半九十。在國家能源局多管齊下,推促可再生能源規范健康發展的努力下,我國可再生能源行業乘著能源轉型升級的東風定會在發展進度和高度兩方面更上一層樓。